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
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投管会)是经校党委、行政同意设立的投资项目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为规范校投管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管会成员
组 长:王 晓
副 组 长:李 涛 陈建平 张红霞 王生怀
陈海峰 王 镇 王文山
成 员:王关锋 原刃锋 宫爱红 朱战炜
张元好 杨 波 邱 谦 杨长春
勾建新 毕丽芳 张 慧 陶卫亮
陈旭红
报校党委会同意,校投管会成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补充。
第三条 校投管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发展规划处处长担任,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第四条 校投管会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审议以下事项:
(一)全校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主要是全校1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二)年度投资绩效评价报告;
(三)其他需要审议、审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投管会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组长或组长授权召开。主要研究推进以下事项:
(一)全校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
(二)调度投资运行和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以下简称“三库”)建设情况;
(三)协调投资项目在总量结构、选址、财力论证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和事项。
第六条 校投管会会议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校投管会办公室征集并提出建议方案,报校投管会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定后,形成会议方案;
(二)根据会议方案,校投管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准备会议材料,会议召集;
(三)投管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定情况起草会议纪要,由组长签发。
第七条 校投管会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制订学校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调整方案;
(二)组织推进学校“三库”建设,协调投资项目在总量结构、选址、财力论证中的问题;
(三)监督项目按计划实施,协调各环节中的问题;
(四)组织开展学校年度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并形成报告;
(五)每月对投资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
(六)承办校投管会的会议组织和重要活动;
(七)督办校投管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八)落实校投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
第八条 业务归口单位职责
(一)负责调度本单位所管理项目的投资运行情况,推进“三库”建设;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按计划实施;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做好本单位所管理项目的相关论证;
(三)监控本单位所管理项目按计划实施的情况,研究提出需校投管会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落实校投管会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对经校投管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按学校议事程序审定实施。
第十条 校投管会成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校投管会办公室请假;与会成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议资料,涉密文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校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