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目标任务书编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是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学校建设发展之年。根据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决定开展目标任务书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子规划及部门工作职责;
2.学校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
3.学校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绩效指标。
二、编制原则
1.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绩效指标,明确任务的数量、质量、预期成效。
2.重点任务条目不超过5项,日常工作不纳入目标任务。
三、单项、专项任务编制
1.党政管理机构、直属机构及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制本部门2018年重点目标任务。
2.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工部、人事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分解教学单位单项目标编制,做好沟通和服务,配合教学单位编制有关的单项目标。
3.组织部负责牵头编制教学单位综合管理单项目标。
4.学校办公室负责牵头编制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约束目标任务。
5.财务处负责牵头编制各二级单位争取社会资源、办学经费、创收目标任务。
四、工作流程
编制工作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登录公文系统后,进入目标管理系统完成任务填报。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
五、时间节点
1.3月12日-15日:编制部门重点目标任务、各单项及专项目标任务。
2.3月16日-19日:分管校领导审核及改进完善目标任务。
3.3月20日: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
4.3月21日-25日:目标办编印各二级单位《目标任务书》。
5.3月底:签订目标任务书。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加强上下级之间、二级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使目标任务切合实际,达成共识。
联系人:张菁,薛凌芸;电话:8241477/681936(短号)。
附件:任务填报流程图
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