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 3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教育部专项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请要求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报组织工作
请各学院及课题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课题组织申报办法,严格按照通知(见附件)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及活页。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申请书、活页纸质版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及汇总表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教研究所,具体截止时间将根据省规划办安排另行通知。为提高文本申报质量,高教研究所将组织校外专家帮助指导申报文本,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高教研究所联系。
有关文件、表格可在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学校公文系统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研究所联系,联系人:肖玲莉,电话:8241477,15926162863,邮箱:hbqcedu@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4.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5.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6.2020年申报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7.2020年申报书(其他类别)—活页
8.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