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高教研究所
汽院高教〔2018〕9号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高学会〔2018〕89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高学会〔2018〕90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高学会〔2018〕92号)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类别
1.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申报
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是针对国内外高校教育信息化理论和实践案例开展研究,重点针对我国高等教育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展开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按照课题指南进行,课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
2.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
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着重围绕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可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研究领域可参考课题指南。专项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实验室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实验室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实验室建设实践调查研究。
3.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针对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以上各专项课题研究范围和成果要求、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申报要求、课题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1、2、3。
二、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名额
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无限额;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时间安排
申报人按照各专项课题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请各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7月8日前报送高教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有关申报通知和附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学会活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或在高教研究所网站(http://fgc.huat.edu.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电话:8241477/681936。
附件:
1.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申报相关文件
2.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相关文件
3.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相关文件
高教研究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